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 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渝价〔2011〕276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行政执法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换)领价格行政执法证及胸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培训的人员 凡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申(换)领价格行政执法证及胸徽工作的通知》(渝价〔2011〕121号)要求申领价格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即在《价格行政执法证及胸徽申(换)领登记表》中填报“申领新证”)必须参加此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 二、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日至8月5日,8月2日下午报到。 地点:武警重庆总队招待所(电话:6790595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龙山路66# 三、 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发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四、 培训内容 以《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重庆市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价格业务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将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检司及市法制办等专家讲授。 五、 培训组织管理及考试 (一)培训工作由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具体负责组织。 (二)考试时间为8月5日14:00—16:00,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参加此次培训班的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联系人: 郑方春 电话:67512369 刘钟海 电话:67512272(传真) 张红梅 电话:6751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