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二○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市级各医疗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
按照《重庆市增补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各医疗机构新医疗技术在临床的应用实际,经研究,决定新增和修订一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和修订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见附表。
二、附表中第64项“经皮氩氦刀超低温冷冻治疗术”收费标准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后根据临床实际再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三、各医疗机构收到本通知后,应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更新相关项目和价格,并作好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
四、本通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