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价格信息 > 价格政策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奥林匹克花园红城等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2-06-29
字体: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奥林匹克花园红城等室内停车场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渝价函〔201276

 

重庆融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温馨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室内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规定和停车场等级及设备设施条件,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确定。

北部新区奥林匹克花园五期红城室内停车场和沙坪坝区木鱼石项目一期室内停车场为70/月·车位;九龙坡区青国青城室内停车场为60/月·车位。

二、购买车位时,对业主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三、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