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
中德·阳光花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
重庆百佳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司申报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 高层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0.65元/平方米.月。其中,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修养护费0.20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收取电梯费。
1、月票票价
按层计算:张/人=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按人计算: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0元。
2、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二、你司接本通知后,须持本通知到我局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相关手续,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