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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融侨城一期A区42栋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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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融侨城一期A42栋等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渝价函〔2012116

 

北京金辉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元合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吉力芸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们《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和你们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南岸区融侨城一期A42栋室内停车场、江北区元合·悠哉悠宅室内停车场、渝北区泽科港城国际一期1号室内停车场、南岸区芸峰·天梭派一期室内停车场(-2-3层)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渝北区鲁能星城五街区室外规划停车场符合室外停车场标准。

二、具体停车收费标准在室内普通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三、车位月租费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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