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正式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正式核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由试行转为正式执行的函》(渝质监函[2012]451号)收悉。资格考试考务费自2011年试行至今未接到有关投诉和不良反映。经研究,现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以上收费的执收主体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重庆市质量安全考试中心,收费对象为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的个人。
三、以上收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刷的财政票据。
四、重庆市质量安全考试中心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在固定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和社会的监督。
五、以上收费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4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