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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复地上城五期等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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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复地上城五期等

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渝价函〔2012136

 

上海复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停车场物管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88号)规定和你司申报的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北部新区复地上城五期室内停车场和北部新区龙湖江与城项目06-6号地块T5-T12栋室内停车场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以上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在每月每车位70元范围内自行确定。

二、购买车位时,对业主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三、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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