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儿童分院、百安分院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儿童分院、百安分院
改造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二○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重庆三峡中心医院关于儿童分院、百安分院部分改造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院行字﹝2012﹞140号)收悉。你院为了改善住院病人的就医环境,对儿童分院、百安分院住院病房进行了改造装修。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的规定,根据你院装修改造成本、使用面积、设施设备等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儿童分院、百安分院改造后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双人间(有卫生间) 每床日50元。
三、双人间(无卫生间) 每床日45元。
四、三人间(有卫生间) 每床日35元。
五、三人间(无卫生间) 每床日30元。
六、四人间病房(有卫生间) 每床日25元。
七、多人间病房 每床日20元。
八、临时加床 每床日15元。
九、重症监护室 每床日70元。
十、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并按规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