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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山千院西苑等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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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山千院西苑等室内停车场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2013325 渝价函〔201346

 

重庆鼎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和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室内停车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778号)规定和停车场等级和设备设施条件,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确定。

南岸区山千院西苑(1号、2号)地下停车库、和泓南山道(47号)地下停车库为70/月·车位。

二、购买车位时,对业主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三、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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