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高等院校应用技术本科收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规范高等院校应用技术
本科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 教委(教育局):
为规范高等院校应用技术本科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用技术本科学费标准:理工科类每生每年9000元以内;文科类每生每年8000元以内。
二、学校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收费时使用《重庆市教育行政事业收费专用收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四、本通知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