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卫生局
关于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调整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黔江医文﹝2013﹞83号)收悉。为了改善医院的就医环境,你院投资新建、改建了病房,分别于2010年、2011年投入使用,执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2004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根据你院请示,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实行单独定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04﹞147号)的规定,现场查看后,考虑你院新建及改建投入、病房使用面积、设施设备、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现对你院住院大楼及外科大楼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病房床位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双人间(有卫生间) 每床日40元。
三、三人间(有卫生间) 每床日30元。
四、三人间(无卫生间) 每床日25元。
五、四人间病房(有卫生间) 每床日25元。
六、多人间病房(无卫生间) 每床日20元。
七、重症监护室(ICU未保留普通床位的,医院不得另收普通床位费) 每床日50元。
八、陪伴床 每床日10元。
九、以上收费标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