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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脱硝电价的复函

日期: 201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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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合川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脱硝电价的复函

 

2013812  渝价函〔2013134

 

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1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请示》(渝合电财[2013]7号)收悉。鉴于你公司1#机组已安装脱硝设施,并于20131月投运,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413日脱硝工程已通过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4095)规定,经审核,1#机组符合执行脱硝电价政策的条件,上网电价从2013413日起执行每千瓦时8厘的脱硝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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