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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试

日期: 200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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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

高职院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

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二○○七年五月八日    渝价函〔2007155

 

重庆市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费的函》(渝教函[2007]21号)收悉。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探求深化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经教育部批准,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职业技术学院、重庆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被确定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高等职业学校。经研究,现将上述4所试点学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上述4校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100/生。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上述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复函从文到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收费单位应做好报名考试成本的核算工作,并由市教委统一汇总。试行期满后,由市教委按规定程序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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