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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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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七年八月三日    渝价函〔2007240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我市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上缴收费标准的函》(渝人函[2007]345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市组织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经研究,现将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

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467号文件规定的上缴标准,即综合知识考试考务费每人6,专业知识考试考务费每人25元,另外加收。

三、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从2007720日起执行。原渝价[2005]40号文件中有关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规定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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