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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0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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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调整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渝价〔2007143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7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民航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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