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碚汽车客运中心收费等级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关于北碚汽车客运中心收费等级的批复
2013年8月5日 渝价〔2013〕270号
市运管局: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行为,保护广大旅客、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修订)》(渝价[2008]540号)的规定,现就北碚汽车客运中心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查,同意市运管局《关于北碚汽车客运中心旅客站务费收取标准的报告》(渝道运[2013]36号)中确定的北碚汽车客运中心收费等级,即按一级A等标准收费。
二、北碚汽车客运中心应严格执行渝价[2008]540号文件的规定,对货车进入车站停车场停放,未放置重点旅客候车室、未张贴营运线路图及候车室功能恢复等问题,按检查组要求时限进行整改。市和区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随时检查,如发现车站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整体退步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督促车站立即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重新核定收费等级。
三、北碚汽车客运中心应持本文到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并在车站醒目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农村客运车辆的客运代理费和站务费标准按农村客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批复有抵触的以本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