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渝价〔2008〕235号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及评议费收费标准的函》(渝劳社函[2008]17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06年规范了我市特殊工种检测收取现场勘验及评议收费,制定了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现将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开展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企业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项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中心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委托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1.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工种500-800元。
2.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所需的技术检测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三、经企业所在地财政局、劳动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行文认定的上年度的特困企业,交纳特殊工种检测现场勘验及评议服务费应适当减免。
四、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上墙,自觉接受企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通知从2008年5月19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