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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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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新增

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渝价〔2008375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新增专业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渝正院[2008]3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对你院办学资格、办学条件和财务状况进行初步审核,我局根据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每生每年750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新增专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8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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