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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的复函

日期: 2008-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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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

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收取

土地交易服务费的复函

 

二○○八年一月二日 渝价函〔20081

 

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核定土地交易收费标准的函》(渝土矿交易函[2007]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经研究,同意重庆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继续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重庆市土地交易中心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通知》(渝价[2005]358号)文件的各项规定。执行时间从200811日起20101231止。期满后由我局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需作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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