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渝价〔2007〕316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
为了完善城市供热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热价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制定了《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