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南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西南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一月四日 渝价〔2009〕13号
西南大学:
你校《关于核批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西校〔2008〕303号)收悉。2007年,对你校竹园学生宿舍区一、二、三、四、五、六舍学生公寓制定了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运行状况良好。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竹园学生宿舍区一、二、三、四、五、六舍学生公寓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现将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 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150元;
2、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在电容量不足暂未安装热水器期间,你校应为竹园学生宿舍区一、二、三、四、五、六舍学生公寓每生每期免费提供40次洗澡票。
二、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三、本批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