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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变更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代办服务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日期: 20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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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变更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代办服务

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渝价〔200929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你会《关于对渝价[1998]403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请示》(渝驾协[2008]80号)收悉。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等法律、部门规章的先后实施,你会开展的代办服务收费项目名称已发生较大变化。经研究,现将变更后的代办服务收费项目名称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办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1、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每件次200元;

2、机动车注册登记;每件次100元;

3、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每件次100元;

4、驾驶证转入转出;每件次100元;

5、驾驶证、行驶证补证;每件次100元;

6、驾驶证年审、换证、补办机动车信息卡或驾驶人信息卡;每件次50元;

7、驾驶人违法记分满12分培训,或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培训;每人次100元;

二、以上收费必须坚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移交或变相移交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办理。

三、你会应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代办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

四、本通知从2009120日起执行。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市机动车驾驶技术协会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1998]40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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