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大足石刻讲解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渝价〔2009〕55号
大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大足石刻讲解收费标准的请示》(足价[2008]105号)收悉。
大足石刻是我国石窟艺术的优秀代表,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旅游价值,于1999年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了充分发挥讲解工作在引导游客参观、宣传大足石刻丰富而深刻的思想文化内涵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讲解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将大足石刻讲解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解收费标准:
(一)中文讲解员讲解收费标准:一级导游讲解员收费标准定为每场150元;二级导游讲解员收费标准定为每场130元;三级导游讲解员收费标准定为每场120元。
(二)特级讲解员讲解收费标准定为每场200元。
(三)外语讲解员讲解收费标准定为每场200元。
二、以上收费应本着游客自愿、自行选择的原则,不得强行配备。
三、请你局督促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不断提高讲解服务水平,并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讲解收费标准的明码标价工作。
四、本通知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