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三月三日 渝价〔2009〕71号
重庆市聚英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新开设加工中心编程及操作技术等11个专业学费标准的核定的请示》(渝聚技[2008]4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考虑到你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加工中心编程及应用专业,2450元/生.期;数控机械设备维修技术、酒店管理与旅游服务、市场营销、广告设计与动漫专业,2050元/生.期;数控机械编程及加工技术、模具制造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专业,1950元/生.期;机电一体化、产品质量检验与控制管理专业,1800元/生.期;计算机应用与通讯电子技术专业,1550元/生.期。
二、你校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期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