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六月三日 渝价〔2009〕178号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 [2009]14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成人专科(业余)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成人专科(业余): 新闻采编与制作、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72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56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6400元;文秘、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年4800元;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200元;生物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384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新增专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