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立事信息工程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渝价〔2009〕204号
重庆立事信息工程学校:
你校《关于新开设汽车制造与维修等11个专业学费标准核定的请示》(渝立事发[2009] 8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考虑到你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计算机应用与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技术、汽车配件营销专业每生每期2000元;模具制造、数控机械编程专业每生每期1900元;酒店管理与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期1800元。
2、A校区普通宿舍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期250元。
二、你校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期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