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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0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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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渝价〔200921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社函〔2009106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该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应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767号文件规定的上缴标准,即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25元;专业考试(2科)每人每科30元,另外加收。

三、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渝价函〔2006159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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