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渝价〔2009〕211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核定我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人社函〔2009〕106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该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应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767号文件规定的上缴标准,即基础考试(2科)每人每科25元;专业考试(2科)每人每科30元,另外加收。
三、请你单位接本复函后,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渝价函〔2006〕159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