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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日期:2009-07-13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

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渝价〔2009240

 

市国税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607号)的规定,为减轻增值税纳税企业经济负担,决定降低我市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印制的增值税专用电脑三联票、电脑六联票销售价格分别由每份0.7元和1.1元降低为0.55元和0.9元(含税,下同);电脑二联、五联普通发票价格维持每份0.35元和0.7元不变。

税务机关在发售增值税发票过程中,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由每户每年450元降为407元。

三、上述规定自20097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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