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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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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渝价〔2009249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重信院 〔20096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 计算机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专业每生每年 6500元;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年 7500元;营销与策划专业每生每年 7000元;电子商务、商务英语、经济信息管理、国际商务、商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 60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装潢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 8500元。

成人专科:软件技术专业每生每年 57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年 5200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 6000元、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 4800元、营销与策划专业每生每年 5600元、文秘专业每生每年 480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各专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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