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九月九日 渝价〔2009〕318号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2009〕2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 “五年一贯制”中专段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五年一贯制”中专段专业:美术专业每生每期24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