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渝价〔2009〕411号
重庆大学:
你校《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大校〔2008〕400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你校投资改造了9栋学生公寓(A区的9舍,B区的1舍、3舍、4舍、5舍、11舍、12舍,C区的1舍、5舍)。该住宿楼已符合我市实行公寓式管理条件。
二、学生公寓必备条件
(一)A区9舍,B区3舍、4舍、5舍、11舍、12舍和C区5舍学生公寓每套房间配备有阳台、卫生间、盥洗室、电扇、日光灯、晾衣杠、窗帘,每生配备有单人床、棕垫、写字桌、椅、计算机网络接口、衣物柜、书架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
(二)B区1舍和C区1舍学生公寓每套房间配备有电扇、日光灯、晾衣杠、窗帘,每生配备有单人床、棕垫、写字桌、椅、计算机网络接口、衣物柜、书架等学生日常生活用具。每层楼配备有公共卫生间。
(三)学生公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学生公寓管理。
三、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A区9舍,B区3舍、4舍、5舍、11舍、12舍和C区5舍每生每年1200元;B区1舍和C区1舍每生每年800元。
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目前,由于你校现行用电负荷已经达到满载,而沙坪坝区供电局汉渝路变电站、陈家湾变电站受出线回路限制,不能为你校电力增容,在暂未安装电热水器期间,你校应为B区1舍和C区1舍的学生公寓每生每期免费提供20次洗澡票,A区9舍,B区3舍、4舍、5舍、11舍、12舍和C区5舍的学生公寓每生每期免费提供40次洗澡票。
四、学生公寓收费管理
学生住宿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学校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取的住宿费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只能用于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不得挪作他用。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住学生公寓,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给予减免,减免总金额可控制在收费总金额的25%以内。
五、本批复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