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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工商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加拿大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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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工商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加拿大

项目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一月五日    渝价〔20103

 

重庆工商大学:

你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加拿大项目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工商大〔200922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你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你校中外合作办学加拿大项目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校中外合作办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合作办学)中加2+2项目国内两年学习期间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5000元。

二、你校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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