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及核定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及核定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
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你院《关于专业收费调整和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师商院[2009] 29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办学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决定对你院部分专业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并对新增专业核定学费标准,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附件:
学费收费标准
一、普通本科:
1、经济学 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际经济与贸易 每生每年12000元
3、汉语言文学 每生每年12000元
4、对外汉语 每生每年12000元
5、英语 每生每年13000元
6、新闻学 每生每年12000元
7、数学与应用数学 每生每年13000元
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每生每年13000元
9、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每生每年12000元
10、市场营销 每生每年12000元
11、人力资源管理 每生每年12000元
12、旅游管理 每生每年12000元
13、财务管理(新增) 每生每年13000元
1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增) 每生每年15000元
二、普通专科:
1、计算机应用技术 每生每年9500元
2、证券投资与管理 每生每年9000元
3、财务管理 每生每年9000元
4、会计电算化 每生每年9000元
5、国际经济与贸易 每生每年9000元
6、市场开发与营销 每生每年9000元
7、导游 每生每年9000元
8、酒店管理 每生每年9000元
9、人力资源管理 每生每年9000元
10、汉语 每生每年10000元
11、应用英语 每生每年9000元
12、文秘 每生每年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