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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帝豪巴南印象小区等室外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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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帝豪巴南印象小区等室外室内

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渝价函〔2010138

 

 

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西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绅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室外规划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和重庆西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福苑小区室内停车场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申请》均已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报,巴南区帝豪巴南印象小区室外规划停车场、九龙坡区丽水菁苑小区室外规划停车场符合室外停车收费标准;沙坪坝区嘉福苑小区室内停车场符合室内普通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室外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

二、室外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嘉福苑小区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普通级:沙坪坝区嘉福苑小区室内停车位为60元。

四、购房时,对停车场物业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五、物管公司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委托的市停车办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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