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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吉安园三区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吉安园三区

日期: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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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吉安园三区

等室内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渝价函〔2010207

 

重庆盛迪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春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亚热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交院江南大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恒豪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和《关于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报和我局相关规定,江北区吉安园三区室内停车场、渝北区春城·北城庭院室内停车场、北部新区和美家园室内停车场、江北区招商·江湾城一期室内停车场、江北区中凯·翠海朗园12号楼室内停车场均符合室内普通级收费标准;渝北区春城·北城庭院室外停车场符合室外收费标准;南岸区学府大道69号美梦城真室内停车场符合室内特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室内室外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

二、室内室外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普通级:北部新区和美家园(亚热带雅居)室内停车场为50元;江北区吉安园三区室内停车场为60元;渝北区春城·北城庭院室内停车场、江北区招商·江湾城一期室内停车场为70元;江北区中凯·翠海朗园12号楼室内停车场为80元(与业主签订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中有约定)。

特级:南岸区学府大道69号美梦城真室内停车场为90元。

四、购房时,对停车场物业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五、物管公司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委托的市停车办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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