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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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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渝价〔2010132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 [2010]14号)及《关于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传媒职院[2010]1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年9800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影视广告专业每生每年9500元。

中专: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物流、影像与影视艺术、文秘专业每生每期24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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