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教育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教育学院学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渝价〔2010〕155号
重庆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在南山新校区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发[2010]36号)收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高校在异地新建的新校区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办[2007]2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起,你院在异地新建新校区入学新生学费标准可按渝办[2007]26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