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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日期: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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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调整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八日渝价〔2010168

 

万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万盛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万盛发改价文[2010]5号)收悉。

黑山谷景区经过重新开发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全面完善,景区品质显著提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以及《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渝价[2000]873号)规定,经召开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论证会和我局办公会议研究,现将调整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的每人每票60元调整为每人每票80元。

二、调整后的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实行淡旺季价格。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淡季为每人每票60元,旺季每人每票最高不超过100元。

三、黑山谷景区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的具体时间由景区根据营销情况提出意见报我局备案。

四、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应实行以下减免优惠政策:

1)对身高1.20(含1.20)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学生团体门票费减半收取。

260周岁以上至69周岁的老年人凭《重庆市人民政府敬老优待证》或本人身份证,门票费减半收取。

3对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效证件免收门票。

4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五、请你委督促黑山谷景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门票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要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六、请你委督促黑山谷景区努力提高整个景区的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档次,促进本地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

七、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黑山谷景区门票价格应2010610日起向社会公布,20108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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