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
重庆大学:
你校《关于重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重大校〔2009〕493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院投资改造的C区3舍三、四、五楼,4舍二楼的四人间,3舍一、二楼,4舍一楼的六人间,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按第一类、第三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一)四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六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800元。
(二)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水3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目前,由于你校现行用电负荷已经达到满载,而沙坪坝区供电局南友村变电站受出线回路限制,不能为你校电力增容,在暂未安装电热水器期间,你校应为C区3舍、4舍四人间学生公寓的学生每生每期免费提供40次洗澡票,C区3舍、4舍六人间学生公寓的学生每生每期免费提供20次洗澡票。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