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新增
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
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制定我院2010年新增专业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重房院 [2010]1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建筑工程管理、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1250元;物业设施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