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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康居西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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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确定康居西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渝价〔2011355

 

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康居西城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们申报的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03/平方米·月(含电梯费、公共能耗费)。

二、物业服务企业接本通知后,须持本通知到我局检查分局办理明码标价相关手续,并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及时查处。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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