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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海天花园·蔚蓝海天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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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海天花园·蔚蓝海天

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渝价〔2011408

 

 

重庆华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瑞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你们申报的各物业环境、设备设施条件及现场查验情况,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的公共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收取电梯费。

1、月票票价

按层计算:张/=10元(第三层)+0.30元×(N-3),N为楼层数。

按人计算: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0元。

2、次票票价:单上单下每人次0.30元,上下往返每人次0.50元。

三、物业服务企业接本通知后,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长期公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依法及时查处。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为止。

 

附表:海天花园·蔚蓝海天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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