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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江北区中央公园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日期: 201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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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江北区中央公园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渝价函〔2011116

 

重庆市江北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重庆乐信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晋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协信信之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关于室外规划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报和我局相关规定,江北区中央公园室内停车场符合室内特级停车场标准;九龙坡区丽水菁苑二期30橦附1号室内停车场、大渡口区晋愉.绿岛岭海附1号(花园洋房地下)室内停车场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标准;江北区协信中心室外规划停车场符合室外停车场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室内、室外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收费。

二、室内、室外月租停车位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特级:江北区中央公园室内停车场为90元。

普通级:大渡口区晋愉.绿岛岭海附1号(58号楼)室内停车场为70元。

四、购房或购买车位时,对停车场服务承诺的收费标准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仍按承诺办。

五、停车场产权单位或停车场管理单位在收费前须持本通知到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委托的市停车办办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收费时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标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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