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保利国际高尔夫豪园等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
二○一○年
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帆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世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公司《关于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们公司申报和我局相关规定,北部新区保利国际高尔夫豪园(1号、2号、3号)室内停车场、渝中区江岸公馆室内停车场均符合室内普通级停车场收费标准;九龙坡区金鹏.西城华府室外规划停车场符合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室内室外停车场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司根据《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渝价[2002]72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自行确定。
二、室内室外停车月租收费在确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三、室内停车场业主产权停车位物业服务收费每月每车位在以下收费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
北部新区保利国际高尔夫豪园(1号、2号、3号)室内停车场为70元;渝中区江岸公馆室内停车场按《长帆.江岸公馆业主临时规约》中签订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