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核定合川校区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大校发〔2010〕8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校投资新建的A栋、B栋、C栋学生公寓的4人间和6人间,分别符合渝价〔2002〕513号文件中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基本条件,同意分别按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
1、4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收取住宿费1000元。
2、入住学生公寓(水、电表必须入室)的学生每生每月定额供应电5度,采用集中供热系统并能核算到每间宿舍的学校,每生每月定额供应冷水3吨、热水2吨,超出定额供应部分按国家规定价格向学生收取,其中热水的价格按实际消耗的原材料成本由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三、学生公寓的设施配备服务等规定,按渝价〔2002〕513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