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市三峡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渝价〔2010〕370号
重庆市三峡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渝三技办[2010] 3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考虑到你校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机械制造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园林、农村实用技术、畜牧兽医、汽摩装配与维修、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每生每期1900元,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财会电算化专业每生每期1800元。
二、你校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校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三、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四、本批复从2011年春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