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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高职院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1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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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高职院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

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渝价函〔2010101

 

重庆市教委:

你委《关于高职院校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由试行转为正式的函》(渝教函[2010]24号)收悉。根据有关规定,2007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了我市4所高职院校收取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现试行期已满。同时,由于经教育部批准确定为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我市高职院校逐步增加,经研究,现将正式核定的我市高职院校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考务费列入考试考务费项目中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子项,收费标准为100/生。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上述收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本复函从2010年日4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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