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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日期: 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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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二○一○年六月八日    渝价函〔2010132

 

市农业委员会,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你委《关于商请核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渝农函[2010]4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104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重庆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下设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考务费核定为每人每科50元,农业部所属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兽医综合知识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另加。

二、收费单位接本复函后,应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能收费。

三、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复函从20106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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