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学费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
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核定学费标准的请示》(渝公运职院 [2011]1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每生每年9200元;城市交通运输、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每生每年86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