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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日期: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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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核定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新增专业

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渝价〔2011173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核定学费收取标准的请示》(渝艺职院[2011]5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高职高专: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二、你院应按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及收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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